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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扔毒镖伤4人涉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12日23:04  中国新闻网 微博

  中新网衢州6月12日电(记者 古其铮) 记者从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检察院获悉,2012年6月11日该院以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此前,陈某因人生失意心理失衡投掷毒镖,已致四人受伤,其中一人仍在抢救。

  2012年6月5日晚23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携带一把弩和五支毒镖窜至龙游县龙洲街道附近,见被害人李龙(化名)一人站在太平路上,遂躲藏在其身后绿化带中,用弩击发毒镖中到被害人李龙,致使其中标昏迷,目前仍在医院抢救。

  随后,犯罪嫌疑人陈某窜至司巷口宝丽金娱乐会所门口,躲在一辆大客车边,以同样手段将从宝丽金娱乐会所出来的被害人吴波(化名)击伤,致使其中镖昏迷,余经抢救已脱离危险。

  之后,犯罪嫌疑人陈某采用同样方式将毒镖射向被害人赵刚(化名)、王铁(化名),致使其昏迷,经抢救二人现已脱离危险。

  犯罪嫌疑人陈某在连续击伤4人后逃回出租房。经鉴定,该毒镖内含琥珀胆碱成分。

  琥珀胆碱是一种麻醉剂,它属于骨骼肌松弛药,主要用于病人的全身麻醉药品。人如果直接用药马上就会造成骨骼肌松弛,会感觉到全身无力,呼吸困难,但对心脏一般是不大会起作用的,所以造成的后果就是人意识清楚,但全身无力,无法呼吸。

  这种药品进入人体后是通过血液循环作用到全身骨骼肌的,一般情况下注入血液后1分钟内肯定是完全起效,起作用时间在4至5分钟,恢复时间是6至12分钟。一般在呼吸维持的情况下通过肝脏内胆碱酯酶的作用可以自主代谢。但如果呼吸没有的话,肯定会引起心脏停止跳动,肝脏的解毒排毒也肯定会受影响,其作用时间肯定会加长,对人体的伤害就会更大。被这种药打中后,最主要的救助措施就是维持住呼吸,而且也要及时,如果不及时救助,最终结果就是死亡。

  犯罪嫌疑人陈某,男,1970年2月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浙江省龙游县人。2004年因犯寻衅滋事罪被龙游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09年因犯盗窃罪被兰溪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于2011年5月27日刑满释放。

  犯罪嫌疑人陈某采用弩射毒镖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之规定,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龙游检察机关于11日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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